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,由中宣部主管部长主持,于1月13日在京召开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与表述形式”小型座谈会,邀请国内有关专家参加。我校匡亚明特聘教授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陈秉公应邀参加座谈会,并在会上做了系统发言。
陈秉公教授在发言中,回顾和总结了两年来起草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施纲要”的经验,提出了“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的“八条原则”和“两套方案”。“八条原则”:1、“高势位”概括原则。应包容“马中西”最主要的优质“价值资源”,不能遗漏。2、“结构性”原则,即“核心性”原则。“核心价值观”系统是有结构的,核心是第一个“观念”,其余的“观念”都是它的展开和延伸,受它制约。3、逻辑同一性原则。所有价值观念都应在一个价值层次上说话,即在“公共理性”层次上说话。不可“层次交叉”或“层次跳跃”。4、与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”内容保持一致原则,不可另来一套。5、“价值要素”完整性原则。现在看,有七种“价值要素”不可或缺。6、全民族“共识原则”。必须立足于获得全民族──56个民族、各个社会阶层和港粤台,包括海外侨胞的广泛认同和拥护。7、“两步走”或“多步走”的原则。概括“核心价值观”不大可能“一步到位”。今天拿出的“核心价值观念”系统,应“宽一些、厚一些、含蓄一些”,为未来的深化和发展留下较好的基础。8、向前看原则。起码应看出30年,考虑中国成为强国后怎么办。应“大而谦,强而温”,不称霸,爱好和平。要对子孙后代负责。同时,陈秉公教授提出了“两套方案”,即“十六个字”方案和“十个字”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