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,中宣部于9月13─14日召开“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研讨会,邀请国内相关专家参加。尊龙凯时匡亚明特聘教授、马克思主义学院陈秉公教授作为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起草组”第二组负责人和被邀请专家参加研讨,并在会上作了系统发言。
陈秉公在发言中,提出了“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的四条“基本原则”和“两套方案”。四条“基本原则”:第一条,“高势位”提炼和建构原则。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”应当吸纳并超越以往中西方已有的国家“核心价值观念”。第二条,坚持社会价值观“本体论”原则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“国家”提出,并由国家推行的“全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系统”。有“三个区别”:区别于一般的“世界观”或“道德观”;区别于具体的社会奋斗目标或任务;区别于“某一具体社会领域”的价值观。第三条,坚持核心价值观的“性质”原则。它是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”的集中体现。具体说,就是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以中国优秀文化传统为根基,以国外(包括西方)优秀知识经验为借鉴”。第四条,坚持“普遍共识”原则。所提炼和建构的核心价值观不只应当,而且必须获得中国大陆,包括港澳台和海外侨胞的普遍共识,否则是不成功的或不够成功旧。同时,陈秉公提出了两套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建议方案,即“四个字,五句话”方案、“长短句,十六字”方案。(吉大新闻)